一名打工者因嫌工资太低而辞了工作,不料竟在一个偶然的机会“捡”到了近万元钱,但是他也因此“引火烧身”。3月8日,浙江省台州市“1·11”百万现钞盗抢案中的赃款哄抢者牛红龙被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检察院以抢夺罪依法批准逮捕。
年仅19岁的牛红龙系甘肃省甘谷县新兴镇农民。他于2001年12月来到椒江区打工。开始时以骑黄包车拉人为生,后又到椒江区工人路一拉面店打工,可没干几天便嫌工资低而辞 掉了工作,因此整天无所事事,东游西逛。
2002年1月11日中午,元振锋、李春星(均已被逮捕)等4名安徽籍无业青年在椒江区解放南路窃得台州宏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陈招德与出纳李萍从银行提取的100万元现金,但在逃至金三角白云山加油站时,与蒋烈驾驶的工具车发生碰撞,百万现钞散落一地。此时,因无钱乘车而步行的牛红龙刚好路过此地,见地上有这么多钱,暗中庆幸自己“好运”,并趁人不注意之机,从地上捡了一些钱(共9800元),之后匆忙逃离现场。
“1·11”百万现钞盗抢案发生后,警方曾发布通告,限哄抢者在3日内将所“捡”得的赃款交回。但牛红龙自以为无人知晓其哄抢行为而拒不交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牛红龙终究没能逃脱法网,他于2月3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张德木 王仙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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