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我不在乎这点钱,但我一定要他道歉。”3月19日下午,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民庭审理的一起房屋租赁纠纷案中,62岁的原告吴松山说。吴松山告的是租用他家房子的约旦人阿拉丁,原因不仅为欠房租,更是为了讨还房租的过程中房客的一句辱骂。
-中国房东把房子租给了约旦房客
62岁的某高科技私营企业经理吴松山在广州有一处房产,即位于中山八路5号隆城大厦的1805号商住房一套(68平方米)。吴松山把这套房子归在了妻子朱慧珍名下。2001年5月11日,在中国做贸易生意的约旦籍商人ALA ALDEN J.A HASSAN(中译名为阿拉丁)与房主签约,租下了这套房子。按合同上的条款,阿拉丁租赁此房两年,每月租金1600元,并预交1600元作为物业按金。
吴松山公司的职员董波霞代签了这份合同。她说,当时签约前,阿拉丁说要把房子作为贸易展示厅使用,并提出重新装修,因此吴松山夫妇同意出租。
吴松山说,在房产租赁后,辖区派出所民警找到了他,要求办理涉外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许可证。并告诉他,阿拉丁已把1805房作为了居室,吃住在里面。吴松山认为这与阿拉丁曾承诺的把房间作为展示厅的初衷不一致,已改变了房屋使用性质,就委托董波霞找到阿拉丁,在当年7月1日续签了一份租房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中,阿拉丁同意不再把1805号房作为居住使用,并在当年11月底前恢复房间(展示厅)的使用性质。吴松山则前往公安机关办理涉外房屋治安管理许可证。
当年8月8日,董波霞代表房主找到阿拉丁收取8月份房租,阿拉丁表示“不想住了”,并拒绝按合同所规定的支付8月份房租以及水电、管理费等费用。
-“让你们老板来舔我的屁股”
董波霞告诉记者,就在她与阿拉丁交涉的时候,阿拉丁出言不逊,使她遭受了羞辱。
董波霞说,(2001年)8月8日那天,她来到阿拉丁的公司向阿拉丁收取房租,阿拉丁表示不想住了。董波霞即提出按合同办,要求阿拉丁支付8月份的房租及水电等费用(注:房屋租赁合同规定,每月1日至5日期间乙方付给甲方当月租金。如乙方因特殊情况需要退租,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同时甲方有权没收按金作为补偿)。
董波霞说,阿拉丁这时站起来,用汉语说:“把合同扔到卫生间去。”
董波霞随即与阿拉丁据理力争,说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应该按法律办。阿拉丁则表示他不是中国人,中国的法律对他不起作用。
看着阿拉丁情绪激动,董波霞表示自己是替房主来办事的,不要对她这样凶。阿拉丁又用汉语说:“你叫你的老板来舔我的屁股吧。”
-信封上写下“KISS MY ASS”
吴松山给记者看了一封信,这是他亲笔书写并于2001年9月7日托董波霞转给阿拉丁的。
信里有这样的内容:“阿拉丁先生,你在中国旅居,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任何无视我国法律以及粗野行为都是错误的,我们也不会容忍……”
吴松山说,当时董波霞在阿拉丁处受辱后,他并没有采取任何失去理智的行为,而是写了这封信,希望阿拉丁能善意地积极解决这起房屋租赁纠纷。
“我是带着解决问题的诚意去找的阿拉丁,并把这封信给他看,没想到他看完信,就用订书器把信和信封订在一起,并在信封后面写了几个字,然后让我把信带回去给老板。”董波霞说。
“我看到这几个字气坏了,口头污辱还不够,还要进行书面污辱,太不把我们中国人当回事了,我当时就决定,一定要告他。”吴松山说。
记者看到这封信的背面,用英文写着一句话“KISS MY ASS”,翻译成中文就是“舔我的屁股”。
吴松山说,他于去年年底向荔湾区法院递交了诉状,要求阿拉丁按合同支付有关拖欠房租、水电、管理费等款项,承担本案诉讼费并对当事人(即自己)赔礼道歉。
-“房租好谈,赔礼道歉是不可能的”
在3月19日的庭审中,被告阿拉丁没有出庭,阿拉丁国际贸易投资发展公司的职员劳淑晖小姐作为代理人参加了庭审。
“我们搞不明白,这样小的事情为什么要搞得这么沸沸扬扬,连律师都觉得是很小的问题不想接。”劳淑晖小姐说。
劳小姐告诉记者,阿拉丁先生之所以不想租吴松山的房子,主要是吴松山有隐瞒欺骗行为。
她说,吴松山的房子一直没有房产证,因此在办理涉外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许可证上存在很多麻烦。因为没有这个治安证,派出所的民警经常要来查看,阿拉丁先生为此很烦。过了两个多月,吴松山还没有办好治安证,因此阿拉丁先生决定不再租用该房。
劳小姐说,如果吴松山在出租房屋前说明房子没有房产证,阿拉丁先生肯定不会租用,因此吴松山存在隐瞒欺骗行为。
说起阿拉丁是否用言语及书面文字污辱董波霞及吴松山的事情,劳淑晖说,作为职员,她一直都在公司办公,但没有听到阿拉丁先生说过类似吴松山举证的那些话。
劳小姐说,2001年8月8日那天,董波霞没有预约,就直接找到公司要房租,后来和阿拉丁发生了争吵。双方情绪都很激动。阿拉丁的中文并不好,只能听懂一些简单的词,因此不大可能说出那样的脏话。
至于阿拉丁后来写下那句英文,劳小姐说,阿拉丁先生肯定是在极大的愤怒下才这样写的,他做人很实际,没有理由他不会突然出口伤人的,他肯定是被激怒了,因为不懂中文,不知道怎么在言语上回击,于是就写了出来。
“接到法院传来的诉状,我们曾致电吴先生,要求庭外和解,但他拒绝了,还以‘你们不要耍什么花样,这样你们会倒霉的’这样的言辞进行恐吓。”
“我们认为,在房租等问题上好商量,但要赔礼道歉这是绝对不可能的。”劳小姐对记者说。
记者曾提出和阿拉丁见面,对他进行采访。但阿拉丁的代理人劳小姐表示,阿拉丁先生不想把事情搞大,不想见记者。据了解,阿拉丁27岁,在广州开办了阿拉丁国际贸易投资发展公司。
-“这绝不是小事,这关系着中国人的尊严”
作为原告的朱慧珍也没有参加当日的开庭,吴松山作为原告代理人参加了庭审过程。
对被告提出的没有房产证不能办理涉外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许可证的问题,吴松山做了解释。他说,由于历史原因,整个隆城大厦的住户都没有办理房产证。他也为办理涉外出租房屋治安许可证多次找了辖区的公安分局及派出所,并提交了有关办证所需要的各种材料。派出所的同志已经为此答复:材料齐全,可视同办理证件。既然警方已允许房屋涉外出租,因此被告的这种说法是站不住脚的。
对于阿拉丁不懂中文的说法,吴松山也做了反驳。他说,要说阿拉丁不懂中文,为什么骂人那么有水平呢?为什么他会说“舔我的屁股”,而不用“打”或者“踢”这样的词呢?
“你租我的房子,我收你的房租,我和你没有任何成见,而是友好往来,可是,你凭什么让我舔你的屁股?按我的年龄、资历来说,都算长辈,凭什么要受这样的污辱?显然,这不是冲我来的,是针对中国人的一个态度。”
“这件事情绝不是件小事,这关系着我们中国人的尊严。我并不在乎这点钱,甚至我可以减少或放弃经济方面的赔偿要求,但我一定要他道歉,因为中国人的尊严不能丢。”
-调解未果,法院将择期判决
由于原被告双方存在较大分歧,没有当庭达成调解意向。法院宣布休庭,并将组成合议庭择期判决。对这次庭审,吴松山表示了些许遗憾,他说,我希望阿拉丁能来出庭,我要当面告诉他,中国人是有尊严的,既然在中国土地上,就一定要尊重中国的法律,不要乱来。
-文并摄影/胡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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