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行为艺术家”用含在嘴里的颜料,向3名几近全裸的女子喷淋,然后拖着她们的身体,在一块白棉布上完成了所谓国内首次“新载体绘画”的艺术尝试。这是日前发生在深圳高交会展馆上的一幕。
无独有偶。去年底,在深圳当代艺术展上,还是一位“行为艺术家”,竟将10吨苹果倾入深圳华侨城生态广场水池中,想以此来演绎“生命从新鲜到腐烂的过程”。
还有诸如“行为艺术家”将自己赤身裸体地涂满蜂蜜,端坐在一个肮脏的公厕里2小时,让身上落满苍蝇;有一名为《复活节快乐》的“作品”,竟是将猪的胸腔打开,露出跳动的心脏,然后再缝合好,等等。近年来,所谓的“行为艺术”频频发生,引人关注。
作为一个正常人,面对这样的“行为艺术”,我们无疑会嗤之以鼻,乃至斥责这样的“行为艺术家”们“有病”。因为,与正常的艺术相比,它们最缺乏的就是创造,没有艺术所具有的灵气,有的只是胡闹和荒唐。它们只不过是把人们生活中存在的一些基本状态和范式,用令人不可思议“行为”方式“艺术”地再现,而再现出来的,不过是我们早已知晓的或不屑为之的生活常识。
以裸女为画笔,能绘出一件有艺术价值的作品?事实表明,那只是一堆沾了乱七八糟的墨的布,没有任何艺术的触角与想象力,与垃圾并无二致。那么,“行为艺术家”所追求的是一种“新载体”--裸女作为画笔工具的“艺术效果”了?这的确是想人之所未想,但除了给他人以猎奇的心理和满足一些人甚至包括其本人的低级趣味之外,基本与艺术无关。至于将苹果倒进池子里从新鲜到腐烂,不过是生活的真实,是以糟踏东西来习得自己所缺的生活常识。苍蝇停在身上,不但不“艺术”反倒会使人恶心。至于将猪的胸腔打开又缝合,则只会让人觉得残忍。
为何一些“行为艺术家”们竟敢如此以“艺术”的名义如此“行为”呢?我们不难发现,这些“行为艺术家”们已经完全远离甚至脱离了正常生活,他们不是从百姓生活中吸取创作源泉,而是以艺术的名义去“随心所欲,为所欲为”,他们不仅失去了艺术创作的根基,甚至连人类的一些基本的道德规范都丧失了,体现的是一种歇斯底里乃至疯狂与变态。
艺术是神圣的,她是对生活的归纳总结和高层次的再现,是生活的升华。她常常给人以启迪、想象、思索、审美……,所以人们才去欣赏艺术并接受艺术的熏陶,以丰富自己的精神生活,汲取艺术的养分。因此,即使是与传统的审美观、道德观反差较大的所谓“行为艺术”,它也不可以脱离我们最基本的生活常识。如果某种“行为”可以上升到“艺术”的高度,那么,它同样应给人以上述艺术的感受,艺术与艺术之间不可能有如此巨大的鸿沟。
我们奉劝那些“行为艺术家”们,还是多深入劳动人民的生产与生活,多深思人类行为的本身,研究哪些行为是可以成为艺术,而不是以精神空虚、孤僻、残忍的状态去“创作”。实际上,这种“创作”已不是一种艺术行为,而是对艺术本身的亵渎。而当艺术一旦被亵渎,人们不仅会愤怒,久而久之,还会对艺术本身失望!(陈家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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