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郑州3月25日消息:河南省罗山县一个盗窃犯被关进看守所后,“技”痒难耐,竟然在看守所里“练摊”, 偷走了同监号服刑人员胡某3800元。日前,罗山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该盗窃犯加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据大河报报道,2000年5月,杨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现在本县看守所服刑。不久前的一天凌晨, 看到同监号服刑人员胡某的现金后,杨某趁同监号人员睡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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