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号上午,望城县白若铺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特殊的民事纠纷案。该案原告是一名只有一岁的小女骇,而被告则是她的祖父。
被告王顶山系望城县白若铺乡桃山村人,原告则是王顶山年仅1岁的孙女。这起纠纷还要从2000年3月说起,当时王顶山的儿子在一场车祸中去世,王顶山和与其怀有3个月身孕的儿媳妇吴珍共获得了7.2万元的赔偿费用,其中包括未出生小孩的抚养费1.5万元。除去办理 丧事以及偿还债务的费用,剩余的1.9万元被作为小孩的抚养费存入银行,这笔钱当时由王顶山负责保管至今。
原告监护人吴珍说:“当时(小孩)的爷爷说好在小孩出生后将抚养费用拿出来,用于小孩的抚养。”
从小孩出生到现在已经有一年多时间了,吴珍作为小孩的监护人,曾几次试图从小孩爷爷手中拿回1.5万元抚养费,可每次都是空手而归。
被告王顶山说:“这笔钱我是用来防老的……”
除了这1.5万元的抚养费,最近发生的一系列事情更是让吴珍忿忿不平。
原告监护人说:“等我从娘家回来的时候,他们(被告)已经将家中所有的门锁换掉,将我放在家中的衣服撕掉。”
在上午的法庭上,负责此次案件的法官已经与双方当事人就这笔赔偿费用的具体使用进行了核实,双方当事人也分别在法庭上出示了自己的证据,目前,此案还在审理之中。(易焰超刘娜田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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