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成都3月27日消息:成都市彭州市桂花镇接仙村15岁少女小芳因为仇恨母亲“红杏出墙”而毒杀母亲,近日被彭州市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据本案的公诉人何岩柏介绍,被告人小芳的母亲长期以来与邻居任某保持着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为此,小芳十分仇恨母亲,认为母亲的行为十分可耻,极大地伤害了自己和父亲。
2001年6月21日下午,小芳偷偷地在母亲的晚饭里拌上了含剧毒的灭鼠药。其母亲吃后昏倒在地,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警方接到群众的报警后赶到了案发现场,审讯中,小芳对投毒杀害母亲一事供认不讳。
公诉人认为,本案是一件非常特殊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小芳有预谋地毒杀母亲,性质非常恶劣,属于严重的暴力犯罪。但是,考虑到她毒杀母亲的动机缘于母亲的不良举止所带来的压力,加之,犯罪嫌疑人尚处在未成年人年龄范围之列,因此,在量刑的时候,应当酌情考虑从轻处理。
彭州市桂花镇接仙村村民委员会也向法庭提交了一份盖有村民委员会公章的求情信,信上说:犯罪嫌疑人小芳是一个懂事的、活泼可爱的孩子,她毒杀母亲的行为事出有因,她幼小的心灵长时期地遭受着常人难以承受的压力和伤害,从某种意义上说,她本人也是一个受害者。因此,恳请法庭对犯罪嫌疑人从轻处理。
据中国妇女报报道,小芳的父亲和许多村民参加了当日的庭审,当法庭宣布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以后,法庭里发出一阵阵唏嘘声,小芳父女泪眼汪汪地面面相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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