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宝鸡讯(记者高建)昨日,岐山县益店镇宋村一村民拿着10年前就得到了批准的宅基地申请,向本报投诉说至今仍无处建房。究其原因,该村民说宋村9个组有8个没有组长,镇政府和村委会又不管,许多村民只好把房子建到了耕地里。
当记者刚走进宋村的赵东小组,村民一下子就围了上来。50岁的赵怀青告诉记者,5年前他的老房由于年久失修倒塌,他申请划拨宅基地的申请早在1993年就交过款了,但村里一 直没有给他具体划出宅基地的位置,实在没有办法,他只好将新房建在自己承包的耕地里。
有了先例,别的村民也开始仿效。一村民根本没申请宅基地,也毫无理由地在承包地里盖上了房,里面电视家具一应俱全。据了解,仅赵东组,像这样违规在耕地里建房的就有5户。建房中随意多占土地的现象更为普遍。
据几位村民讲,宋村共有9个村民小组,除李家村民小组以外,另8个村民小组全都没有组长,有的组究竟是什么时候就没有组长的,村民也说不清。这样一来,村民一盘散沙,浇地、农业税等村务根本无人过问,乡统筹、村提留等款项只好由镇政府组织人力来收缴,有些村民干脆拒不交纳。
记者赶到宋村村民委员会,才是下午3点多钟,村委会已没有人。给村支书家拨通电话,但其亲戚说支书不在家。
随后记者赶到益店镇政府,一位姓牛的文书告诉记者,镇政府所有的领导全下乡去了,他不清楚宋村8个组没有组长的事。在镇土地管理所,一位姓樊的土管所干部告诉记者,宋村之所以有这种有批文无地建房的现象,是因为宋村村委会没有进行过土地调整,将村民建房用地预留出来。究其根源,还是因为该村的长期无组织状态造成的。
编后近日,记者在采访中接到不少关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方面的投诉,比较典型的有宝鸡县产东村3年没有村委会,间接酿发一起严重破坏选举事件(本报已报道),这充分暴露了部分地方基层组织瘫痪的问题。
记者就这种情况咨询相关县人大和民政部门,得到的答复是农村实行的是村民自治。但就上述几个村的情况看,自治实际上是没治,有关部门放任不管,或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村民像一盘散沙,国家和个人的利益都得不到维护。那么,究竟该谁来组织村民实施自治呢?《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当地方基层组织瘫痪时,主管部门应该站出来尽一尽责,否则,各种矛盾不断增多,导致积重难返,那就失去了民主和自治的真正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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