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黄宏通讯员肖凡)昨日从武汉市自来水公司获悉,从即日起,该公司正式取消存
在多年的自来水“最低消费”,用户按规定的计量标准和水价标准缴纳水费,即用多少水,就交多少钱。
此前,市自来水公司按照水表的口径,对用户每月用水规定了最低底度,以补损耗,如居民用水的最低底度为每月5
吨,当月用水量不足5吨时,按5吨收费。商业、工业等其它 用水也按所装水表的口径执行不同的“底度”。由此,引起了部
分用户的不解。
据称,2000年以前,市自来水公司直接用户为8—9万户,含居民楼单元表、行政事业单位总表、工厂总表、城
郊结合部的少量私宅用户表等,均设有底度消费。但实际上,除少量私宅外,一般用户每月用水量都会超过“最低消费”。
自2000年以来,武汉市推行“一户一表”(据估计,先前的8—9万户“大表”约可分成80万户独立的水表)
,至今已有20万用户实现“抄收到户”,即取消了其“最低消费”,剩下的将在3年内解决。有关人士称,目前由单元楼、
小区、单位转供水的,也不得再搞“底度收费”,其水损可通过加强管理、协商分摊等方式解决。
水费标准
目前,武汉市各类用水按以下价格标准(含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收取,其中:居民生活用水1.11元/吨,行
政事业单位用水1.21元/吨,工业用水1.42元/吨,经营服务用水2.12元/吨,特种用水2.32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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