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 (记者肖世艳 实习生张大江)本报曾报道过的“卢某的孩子与南宁动物园娱乐服务合同纠纷”一事又有新进展。卢某因不满南宁动物园对此事的处理结果,将后者推向被告席。南宁市城北区法院昨日开庭审理了此案。
去年10月5日,卢某一家三口到南宁动物园玩,当时被告的窗口收费标准是“成人票每张15元,1~1.3米的儿童收费5元”,但他知道南宁市物价局已于2001年3月26日印发了新的 收费许可文件,该文件要求南宁市动物园从2001年4月10日起执行新的收费标准,即“动物园收费标准调整为成人票每张15元,1.1~1.3米以上儿童收费8元”,他认为自己的孩子不足1.1米,属于免费范围,所以只买了两张成人票。结果检票人员坚持让他们补一张儿童票方可进入。事后卢某曾要求对方书面道歉,但无结果。
南宁动物园法定代表的代理人吴律师申辩说,卢某不该在被告未公布新的收费标准之前就认为自己的孩子享有免费权力而直接进入动物园,由此造成的有关精神损失也是由卢某自己造成的,与动物园无关。
当日,法庭未作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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