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搬新居而挑选实木床的奈先生一家怎么也没想到,在黑龙江三木家私昆明销售部购买的一张实木床,拉到家时发现床板发霉且严重变形。而就这一个小小的环节,奈先生一家不得发不踏上了要求商家赔付定金的艰难道路。然而,索要了9个多月,一波三折后的奈先生一家仍未能要回这200元定金。
昨日,奈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讲述了事件的经过。去年6月8日,满怀乔迁之喜的 奈先生一家兴冲冲地在昆明得胜家具城选中了一张由黑龙江三木家私昆明销售部售出的实木床,在谈好4500元的价格后,奈先生按要求首先支付了200元定金。然而,第二天送到家的商品却让奈先生一家大失所望,与外观豪华的实木床搭配的却有两块发霉且严重变形的床板。发现这一情况后,奈先生一家当即要求退货,但这一要求却被“床板在内,反正又看不见”为由,除非支付100元的搬运费,否则别想退货等说法,遭到了商家的拒绝。在没有要回200元定金的情况下,奈先生一家暂时留下了两块发霉且严重变形的床板,以后的两个月时间里,这件事成了奈先生一家最大的心病。
就在这样的纠缠中,时间转眼到了今年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当天,抱着一线希望的奈先生将这一情况投诉到了官渡3·15。然而,在事后的多次调解中,怪事却仍然接二连三地发生。一开始称自己是黑龙江三木实私昆明销售部全权代表的“负责人”在同意赔付200元定金后,当场竟又拿不出200元现金;被要求回去取钱后,却又带来另一个声称自己才是负责人的女经理,坚决不同意赔付200元定金。
昨日,在听完奈先生无奈的诉说后,记者从昆明市消委会有关负责人处了解到,类似奈先生一家遭遇到的情况,买卖不成,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合同关系就没有成立,商家确实应该赔付200元定金,而消费者也应该将床板交回商家。但消委会只有调解权,不能强制商家赔付200元定金。有一方不接受调解,消费者付诸法律也许才能获得根本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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