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农民李某和杨某本是一对恩爱夫妻,有一个可爱的男孩。但结婚时所欠的9000元外债压得他们喘不过气来。1999年春,丈夫李某忽然眉头一皱,计上心来,想出一条金蝉脱壳之“妙计”,夫妻到有关部门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约定家庭财产归妻子杨某所有,孩子也由杨某抚养,家庭外债由李某偿还。
离婚后,李某外出打工,杨某在家照看孩子,每当有债主登门时,杨某便拿出“离婚
2000年底,李某挣钱回家,得知杨某已与他人结婚,看到人去楼空,李某手捧“离婚协议书”悔恨万分。(杜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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