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欣悦)一台沈乐满热水器导致3人中毒死亡,究竟是产品缺陷还是消费者使用错误?昨日记者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此案现已审理终结,先提起诉讼的一名死者家属获赔人民币10余万元,另两名死者家属也将于近日获知判决。
樊某于1996年3月18日购买了一台沈阳热水器总厂生产的沈乐满牌SR-6.5型(后制式)全自动燃气热水器并装在厨房内。1997年1月17日上午,樊某的两位亲属来访,其中一人使用 热水器在卫生间洗澡,另一人同樊的邻居吴某在卧室内闲谈,后3人被发现死亡,经沈阳市公安局验尸后得出结论:3名死者均系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事发后,吴某的家属将沈阳热水器总厂诉至法院。他们认为,该热水器名为烟道式热水器,但该机未配备排烟筒及将烟气排至室外的附件,又未指派本厂专业人员为其安装。另外,该热水器的使用说明书中虽在安装及使用方法中详细写了排气筒的安装及安装标准,但未向消费者讲明不安装排烟筒或使用不当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无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而沈阳热水器总厂认为:该热水器为烟道式乃不争的事实,不能因为没有随机配备排烟气筒就视为直排式热水器,国家有关标准也没有规定热水器生产厂随机配备排烟气筒。所以,该厂生产的燃气热水器设计合理,质量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事故发生原因完全是由于违规安装、错误使用造成的。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厂家应承担产品缺陷责任,赔偿死者家属10余万元。该厂不服,上诉至沈阳中级人民法院。
沈阳中法经审理认为:该烟道式热水器虽设计了排烟气筒但实际生产中并未生产此重要附件,且市场上也没有与之配套的附件,这是该产品的一种缺欠。根据相关规定,要求生产厂家对产品实行“三包”,并搞好售后服务,而该厂在生产和销售该产品时,并没有形成完善的售后服务体制及技术保障。由此可以确认该产品存在缺陷,正是这种缺陷导致了3人中毒死亡的严重后果。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点一支歌送朋友,带给他(她)春天的信息和你的心意!
15秒快速订短信 精彩资讯尽在“掌”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