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广州下岗职工向本报反映遇到新困惑——
日前,读者陈先生向本报反映:他因为儿子高考报名的事遇到了困惑———不久前,他儿子从学校拿回来一份《高中毕业生家庭情况调查表》(高考档案的第八份表),父母要在这表上填上自己没有犯罪记录的证明。儿子还告诉他们,这种方式只是针对下岗的家长而设的,那些没有下岗、有正常收入的家长,只需在单位盖个章就可以了,分文不花。陈先生在 各部门奔波了一圈之后,却发现要证明自己的清白,还得先交上一笔钱,因为他已下岗。
-热线记者田疆
家长下岗就得交钱办刑事记录证明?
为了不耽误儿子即将进行的高考报名,陈氏夫妇为填好这个表已经跑了一个星期。由于陈先生原来的单位已不复存在,他们先把儿子带回来的这份密封的调查表交到了他家所在的多宝街街道居委会。但居委会说他们那儿没有陈先生的档案,无法出示证明,让他们“到派出所去看看”。于是,他们又找到了多宝街派出所的户籍民警。民警则告诉他们,派出所没有这么大的权力,并在表上写道:“到仓边路30号市11处刑侦总队办理。”夫妇俩便又赶到了广州市公安局刑侦总队。这回可以办了,但值班的工作人员说要按规定收费,每人30元,加急则是每人60元。这让陈先生始料不及,也就没有马上交钱。后来陈先生的妻子又去了一次市公安局,拿回一张《办理刑事记录证明申请表》,填了这张表也要交费。
陈先生总觉得这费用出得有点“冤”。因为他已咨询过一些有工作单位的家长,他们填这种表格,只需到单位的有关部门去盖一下章就行了,并不需要交任何的费用。因此陈先生觉得不公平,“那为什么下了岗没了经济来源的家长,就要出这样的钱呢?”
有关部门:我们是按规定办事
就下岗工人在证明自己的“清白”时是否要交钱才能盖上章这一问题,日前记者采访了相关单位。
1、广州市公安局:按规定办理。
广州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的办事大厅的一位值班工作人员说,公安部门对办理证明刑事犯罪记录,按照上级规定有一套严格的程序,他们是“严格地执行有关规定来办理的”,收费方面有明文规定,工作人员完全是依法收取。
2、广州市教育局:在街道办事处作出有关证明就行了。
广州市教育局的有关负责人表示,这种调查,是依照有关规定履行的一项高考的常规手续,但据他所知道的情况,如果考生家长没有工作单位的,就在街道办事处作出有关证明就行了。
下岗家长:这不公平
陈先生的妻子通过学校的熟人咨询了一下,听说这问题不是他家才有,在去年学生填表时,下岗人员就已经出现过这种情况。
还有几天陈先生儿子的填表截止日期就要到了,他们却还没有证明自己的清白,在他们心中有一股怨气:难道要证明自己的清白,下岗工人就一定要花钱才能盖上这个章吗?如果是这样,那全市又该有多少下岗人员要面对这样的不公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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