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22日下午,周铁镇的王某刚从拘留所出来,回到家中后即兴冲冲赶到周铁派出所,激动地握着所内民警们的手,连声说:“以前我做错了,但政府对我这么好,今后我一定做个守法公民,好好工作,把儿子抚养成人,决不辜负政府的教育和关心。”整整在派出所生活了十天的王某7岁大幼儿小王,依依不舍流着眼泪向民警们一一告别,跟着其父回家了。
原来王某因扰乱学校正常教育秩序,3月13日被宜兴市公安局依法治安拘留十天,幼儿小王的母亲是四川人,在生下他不到两月就离家出走,至今杳无音信,爷爷奶奶也已去世,小王一直由其父亲抚养,其父在被执行拘留期间,小王的生活起居无人照料,周铁派出所的民警得知此情后认为其父违法,法律不容,理应受到惩罚,但小王无过,法律无情人有情。所内同志决定将小王接到所内由同志们精心照顾。
从其父被执行拘留这天开始,小王便被接到所内,同所内同志生活在一起。每日由所内同志接送小王上幼儿园,一日三餐由民警陪同在食堂就餐;衣服脏了,由同志们帮洗换;身上脏了,由同志们带去洗澡;学习上遇到难题,由同志们帮助解决。小王在大家的真情对待下,备感大家庭的温暖,很快和同志们熟悉起来,亲热得“叔叔长、叔叔短”叫个不停,在全体同志的精心呵护下,小王在派出所度过了10天快乐的生活。
(孙溪、陈红)
点一支歌送朋友,带给他(她)春天的信息和你的心意!
15秒快速订短信 精彩资讯尽在“掌”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