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只因怀疑妻子与他人有染,妒火中烧的王某抡起扳头就朝“第三者”头上砸去。昨从北塘区人民法院获悉:王某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考虑其有自首情节,被依法判刑一年,缓刑一年。
王某因疑心妻子与范姓男子交往而致夫妻关系不睦,前年12月13日,王某携带一把扳头满街转悠伺机报复。
当他驾驶摩托车行至北塘区丽新路附近时,发现不远处范某正驾驶着摩托车,而其妻则坐在范某身后。王某遂赶上并撞倒范某的摩托车,并抡起扳头对范某的头部、肩部等处打去。
当日下午,王某向警方投案自首。
经法医鉴定,范某全身多处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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