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实习生苗万福、记者郑建卫)近日,唐山玉田县崔利杰给记者打来电话,他气愤地告诉记者,2001年4月8日他正在电线杆上干活时,安全带突然断了,他摔到地上,玉田县中医院定他的伤为八级伤残,赔偿金加上几个月的工资共该给3万多元,玉田县劳动局已通知该县电力局支付赔偿金,但崔利杰一直没有得到这笔钱。
3月29日上午,电力局办公室褚主任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告诉记者,电力局接到了劳动
河北著名律师王少华告诉记者,崔利杰有两种获得医疗费和八级伤残赔偿金的权利:第一,崔利杰向玉田县电力局索要医疗费和八级伤残赔偿金,然后,玉田县电力局拿着有关证据找安全带生产厂家索要医疗费和八级伤残赔偿金;第二,崔利杰自己直接找安全带生产厂家索要医疗费和八级伤残赔偿金。电力局把责任推到安全带生产厂家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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