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百色讯 (记者覃世默 通讯员黄朵成)有强奸少女事实的西林县某校老师陶某,在法庭上以自己丧失性功能为由欲开脱罪名,然而,法律却不接受他这一荒谬的辩解,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
今年45岁的陶某是西林县普合苗族乡文雅村中心小学的一名教师,他见文雅村沙石口屯15岁的罗某长相俏丽,心生邪念。2001年5月26日凌晨1时许,陶某趁罗某父母不在家,窜
此案经西林县人民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陶某犯强奸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4年。陶某不服,认为自己因做男性结扎手术,已经丧失性功能,不可能对被害人进行强奸,并上诉至百色地区中院。百色地区中院裁定后将该案发回重审。西林县法院第二次审理判处陶某犯强奸罪(既遂),判其有期徒刑6年。陶某不服上诉。日前,广西百色中级法院维持一审法院二次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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