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上午9时,征得警方同意,本报记者在柳州市公安局第一看守所的问话室,采访了已被警方刑事拘留的毁容案疑犯、38岁的卢柳莲。
刚开始卢柳莲一直沉默,记者几经询问,她才慢慢开了口。卢柳莲告诉记者,她是为了冯父才与前夫离婚的,办妥离婚手续后不久,她便搬到冯家与冯父同居,她对冯家“倾注了所有的情与爱”,在此期间,她与小冯相处得很好。卢柳莲说,自从冯父“和那个女的” 在一起后,她便与冯父分了手,在恨冯父的同时,也才开始不喜欢小冯。
卢柳莲说,在她不久前被行政拘留的时候,猛然冒出要报复冯父的念头。拘留期满后,她在一家店铺花7.6元买了一瓶浓硫酸,然后装在一个口盅里。事发前夜,她在一家发廊里再次看到冯父用摩托车搭着“那个女的”,终于决定要报复。刚开始,她打算只用浓硫酸泼冯父,但那天早上只见到小冯一个人,便“果断下了手”。
记者问:“没有见到冯父,为什么不住手?”卢柳莲说:“就是要让他(冯父)天天看着他女儿的这个样子,让他难过一辈子!”
卢柳莲也有一个12岁的男孩时,记者问她:“你也是作母亲的,怎么会对一个孩子下此毒手?”卢柳莲把头扭到一边,没有作答。即将结束采访时,卢柳莲才说出这样一句话:见到报纸上小冯的照片,感到有点内疚,“很想到医院里看看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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