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4月2日电日前,中国银行济南分行状告员工跳槽一案,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由于这起案子直
接反映的是目前越来越激烈的企业间人员跳槽引起的劳资纠纷等问题,因此,从1月11日原告正式向法院递交起诉书之日,
就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据了解,这起广为关注的官司,未开庭就发生了一系列戏剧性的变化;在春节前,被起诉的21名员
工迫于各方面的压力,有12人与中行达成了和解;春节之后,准备参与应诉的9名员工中,又有6人宣布自己不愿与老单位
对薄公堂。据了解,这些员工大都向中行支付了一定数额 的违约金,有的则打了欠条。而最后走上法庭应诉的,只剩下跳榴到
同在一家股份制银行的3名女职员,以及被指控为因擅自招聘这3名未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而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的第二被
告招商银行。法庭上,中行济南分行的代理律师依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提出了赔偿等要求:这三名员工应交付38个月的
违约金,总数为28720元;第二被告擅自招聘使用与原单位未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应承担连带责任。法庭经过近4个小时的
辩论,最后原告、被告都表示同意调解而休庭。中行济南分行的代理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中国加入WT0后,人才的流
动及人才的竞争会越来越激烈。但是,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应聘者,都应当遵守合理有效的游戏规则,遵守《劳动法》等法律
规定,实现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不能擅自离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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