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3日专电(记者朱玉邹声文)“新办法出来真是太好了,它对我们患者有利,我准备马上起诉那家医
院。”经过100多天的等待,郭恒觉得为妻子讨回公道的时机终于到了。
郭恒所说的新办法,是4月1日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在这个规定里,最引起
社会注目的一条是医疗诉讼举证责任倒置。如果加以通俗的解 释,就是说只要患者起诉医院,医院就要举证说明自己清白,否
则医院就有可能输掉官司。
郭恒的妻子郑英在北京一家著名医院就医,医院的一位大夫居然根据同一次检查开出了两张不同的诊断书。“在被确
诊为宫颈腺癌后,医院又延误治疗。”最终妻子无法忍受痛苦,选择自杀结束自己的生命。
郭恒今年年初就得知新规定可能要出台,从那时起,他就一直在等待,等待新办法的实施。此前,他一直在与这家医
院打交道,但医院断然否认负有任何责任。
2000年,韩先生的父亲因急性胰腺炎住进重庆某医疗中心。这家医院给病人使用的呼吸机存在故障,医生另行更
换的机器又出现问题,10多个小时后,医护人员才再次更换。这次更换过程十分慌乱,时间长达8分钟,导致病人心跳迅速
变缓,最终死亡。具备相当文化程度的韩先生认定医院对父亲的逝世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想与院方交涉讨个说法,但医院根
本不承认有任何失误。韩先生不得不通过法律手段来讨回公道。无论是郭恒还是韩先生,都属于比较理性、愿意通过法律讲道
理的患者家属,即使他们觉得跟医院打官司很难。但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人士透露,原来医患诉讼适用“谁主张,谁举证”,
医院拒绝向患者提供证据,很多患者由于缺乏证据而败诉。其中不少患者因认为不能得到法律保护,铤而走险,最终导致刑事
案件的发生。
据韩先生介绍,过去他自己取证太困难了,患者轻易看不到有关材料。另外,对这些证据的认定,他也认为是个问题
。为韩先生治病的这家医院为了证明自己没错,居然把50多年前一篇被公认为观点有错的论文作为证据。“医院是学术权威
,他们难道不会把这种权威变为举证的权威?这样,法院对证据的认定就太重要了,一定要科学、客观、公正。”他觉得,如
果都进行异地鉴定,就会好多了。
当地的司法鉴定认定医院对韩先生父亲的死负有一定责任,韩先生握着对自己有利的鉴定结果上了法庭。在第一次开
庭的法庭上他发现了许多陌生的面孔,这些来旁听的人都是打过旷日持久的医疗官司的,结果都是一个:败诉,因为没有证据
。
“让医院举证并不见得一定能给患者带来多大利益。在以前的医疗诉讼中,医院也一直在举证。它举来举去,肯定是
举自己是对的,患者从医院举证行为中得不到什么实惠。更何况,现在医院还常常出现篡改病例、提供伪证的情形。所以患者
还是要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要不到时候,只能看着医院说自己多么正确,毫无办法。”
“尽管新办法的实施会带来积极变化,但如果不打破医院织成的关系网,不改变目前医疗事故鉴定的办法,那么患者
就难以改变目前的弱势地位。”新司法解释能否从根本上改变医患关系失衡的现状,与医院打了两年医疗官司的韩先生并不觉
得乐观。
尽管这样,新办法还是成了普通工人郭恒的希望。中年丧妻的郭恒原来是手握自己取得的证据,频繁寻找新闻单位,
希望媒体能关注发生在自己家的悲剧;现在他渴望能通过法院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安慰死去的妻子。郭恒此前从来没有上
过法院,连法院的门朝东朝西并不知道;同时他估计医院跟法院老打交道,已经很熟悉了。他这样形容自己即将开始的与医院
对阵的局面:“医院太厉害了,我感觉自己就像一只蚂蚁,要去撼一棵大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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