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秦兴梅)本报关于“一对夫妻家乐福蹲两小时禁闭”事件曝光后,引起读者广泛关注,纷纷致电本报热线,支持贺先生夫妇,同时反映自己在家乐福购物的遭遇及对此类事件的看法。但至记者发稿时止,家乐福虽已口头承认“错误”,但不在“致歉信”上盖公司印章,贺先生认为他们是不愿以公司名义道歉。
由于连日来寝食难安,昨日,贺先生的妻子气得病发住院。贺先生一边忙于工作,一 边要照顾妻子。念小学的女儿每天只能独自坐车到离家很远的学校上课。
贺先生当日曾得到家乐福的新建议:赔偿精神抚慰金若干,以协议书的方式致歉,但必须在其中写明“不能再追究家乐福任何责任”。同时要求贺先生通知媒体不再作追踪报道。贺先生表示:媒体有舆论监督权,自己无法干涉。但家乐福如果不以公司名义作道歉,自己难以接受。
对事件的进一步处理,家乐福公关部周经理表示:“店方既然承诺在48小时后给贺先生答复,相信会得到妥善解决。至于具体的赔偿细节、赔款金额,要等梅林店的最高领导从国外回来后才能定夺。”之前,他个人再次向贺先生真诚道歉。【又讯】(记者刘虹辰)昨天,本报A3版《无辜夫妻家乐福讨自尊》见报后,读者纷纷拨打本报热线倾诉自己在该店遭遇并发表看法,认为梅林家乐福该赔偿受害人贺先生夫妇。
家住梅林一村的李小姐说,她和周围的朋友及同事在梅林家乐福总是碰到这样那样的不愉快,大家住在家乐福附近,不得不去买东西,但常遇到一些不愉快的事。给他们提意见时将家中电话和手机号全部留在上面,但是没有一次有过反馈。
金星印刷厂林先生认为,尽管赔偿无先例,但赔了就有先例了,这件事不能不赔。我们读者看了这篇报道都很气愤,家乐福对顾客不公平,保安也无权执法,无权扣押贺先生2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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