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姬栋通讯员竞流)入住医院的病人,只吃药不打针不算住院。宜昌泰康人寿保险公司
对保险权利人如此“发难”遭受质疑。意欲降低赔付责任的该公司,经宜昌市工商局依法干预,终赔付保险权利人李某290
0元。昨日,该市工商机关对外发布了这一信息。
该市夷陵区保险当事人李某介绍,他于去年6月19日在宜昌泰康人寿保险公司,以326 元的价格购买了一份为期
一年、带有补偿性质的住院安心保险后,被告知若因病住院,从第4天起,每天按100元的标准补给营养费。去年12月4
日,他被发现患上糖尿病,遂被医院收住入院,直至今年元月5日出院,住院32天。出院后,他带上所有手续要求宜昌泰康
保险公司理赔补偿时,被告知他住院期间,前10天因为打针,才算住院,此后,虽住在医院,只吃药但未打针,不能算住院
,故不能理赔。
就此,李大惑不解,他认为,自己因病被收入院后,如何治疗是医院据病情决定的,该公司以打针与否作为住院的理
赔标准衡量,十分离奇,且无合同规定。
该保险公司认为,李去年12月14日后,在医院只是吃药治病,这段时间不应该住院,在家调理即可。
经多次索赔无望时,李找到宜昌市工商局投诉。经工商机关调解,终使李获赔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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