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新闻网4月3日消息:备受关注的“9·5”浦发银行特大持枪抢劫一案,昨天上午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刘利云、黄国金、庄业玲3名嫌犯分别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1年。
去年8月上旬,被告人刘利云、黄国金、庄业玲来到温州,与许步安、许步升(两人另案处理)策划抢劫银行外已取款的储户,并到市区人民东路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等处踩点。刘利 云、黄国金等人还于2001年8月13日晚窃取了太湖明珠摩托车一辆,作为抢劫时的交通工具。2001年9月5日下午,刘利云、黄国金伙同许步安、许步升在市区人民东路卡菲尔利西餐厅门口持枪抢劫刚从浦发银行提款出来的李盛锦,抢得70万元人民币后逃跑。刘利云在逃跑过程中还开枪击伤了过路女青年王桂霞。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利云、黄国金、庄业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经过预谋策划,持枪械、劫取他人数额巨大的财物,并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刘利云、黄国金为准备作案工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又构成盗窃罪,应数罪并罚,予以严惩。故法院决定判处刘利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黄国金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庄业玲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温州日报 詹小红 周永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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