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华新恒志)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孟晓霞诉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和西安市安康医院行政违法案有了进展,上海一家司法鉴定部门接受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委托,日前派出专人来到西安,从昨日上午开始对孟晓霞的精神情况进行鉴定。
孟晓霞系原西安胶鞋厂女工。孟在诉状中称,1986年9月23日,她被人殴伤,一年半后工厂才对打人者作出处理。她不服处理奔走上告,1989年10月到2000年9月,厂里以她精神 不正常为由强行将她送进精神病院。此间,她多次逃出继续上告,又几次被厂里送回。2000年9月,她第三次从精神病院逃出后,委托陕西德伦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此案诉讼,将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和西安市安康医院列为本案被告。西安市顺达胶鞋厂(原西安胶鞋厂)及其上级单位西安市化工局医药局被列为第三人。孟晓霞要求法院确认两被告对其强制治疗行为违法,撤销强制治疗行政处罚。
2001年12月14日,新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被告和第三人对原告孟晓霞及其代理人出庭诉讼的身份提出异议,认为孟晓霞仍是“癔症”患者,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无诉讼行为能力,请求对孟晓霞精神状态进行司法鉴定。
合议庭研究后同意对孟晓霞做司法鉴定。新城区人民法院对此案高度重视,积极联系了司法鉴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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