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医生小心翼翼地为自己拆下左臂伤口上的绷带,26岁的杭州市下沙交警中队民警陶涛说:“伤口不流血了,但心里还在滴血。我的心更痛。”
2月2日下午4时许,陶涛在执勤时发现一辆无牌无证的二轮摩托车,便要求车主崔德学接受处理,但被拒绝。在人群的围观中,两人僵持了几分钟。恼羞成怒的崔德学拿来一把菜刀,对准陶涛连砍3刀,鲜血喷涌而出。面对陶涛求助的目光,30多名围观者没有一个人挺 身而出。失血过多的陶涛只好拦下一辆出租车到医院。经诊断,陶涛的手臂只差一点就伤到肌腱,被缝了8针。
有着相同遭遇的,远不止陶涛一位民警。丽水市城区交警中队指导员胡爱华从警多年,因乐于助人,执法公正,多次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一次,他在对一名违章驾驶员进行处罚时,对方恼羞成怒,不仅砸坏了警车,还对胡爱华猛击数拳,致使胡爱华面部严重受伤,被缝合10余针。
人民警察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天职,把犯罪人员的伤害、威胁、辱骂视为家常便饭,但面对来自保护对象的伤害,民警们却无法排解深深的困惑。
对于民警而言,没有什么比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更重要。但是,警察们流血牺牲换来的却是某些群众的不理解,甚至非议,这无疑是在他们伤口上又撒了一把盐。据不完全统计,去年仅杭州市区在执行公务时遭到谩骂、殴打、袭击或是恶意投诉的民警就有1900余人次。
我们的安全保护者,也需要我们的关心和爱护。如今,民警在执法中受伤害的现象,已引起我省各级政府和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一个个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工作者、律师等组成的警察正当执法保护委员会在各地相继成立,旨在为在执法中遭受身心伤害的民警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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