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人月看了1日、2日央视“夕阳红”的一则报道,心中久久不能释怀。报道说,河南虞城县店集乡吴楼村77岁的
吴老汉夫妇,10年勤扒苦做攒下的钱,都投入到建钢筋水泥结构的结实大墓。
而老汉的“生宅”却是破旧不堪,逢雨必漏,他说建此“楼式阴宅”是为了死后住得“舒适、安宁”,并仍在为此含
辛茹苦地“添砖加瓦”。“赖活”乃是为了“好死”,此 情不免令人唏嘘。
更令人唏嘘的是,个别干部在“厚葬”上也居然“不甘落后”。重庆市烟草公司副总经理(副厅级)冯文超,就花费
200万元为自己建起“极品墓”;又据《检察日报》报道,贵州雷山县原县委书记王秀成,公然收受价值3000元的棺材
两具。此两人已分别因涉嫌经济犯罪和贪污受贿被查处。
老农的“厚葬”之举或可称之为“愚昧”,而干部对此的“追求”则已是腐败堕落之极了。
“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就如上海金山区两对要求死后捐献遗体的农民夫妇所言:人的尸体就像稻田里蜕的蟹
壳,对自己无啥用场,而捐给国家还可派些用场。
的确,人生的价值本在于奉献,豪华阴宅既不能让死者感到“舒适”,也不能给子孙带来什么“风水”。为社会实实
在在地做点有益的事,才是真正的“泽及子孙”。修建豪墓,葬送的其实是人生的价值与意义,对干部而言,追求死后的“安
逸”,则更是葬送了自己的公仆本色,因此而腐化堕落,则日后陪伴自己的,只是耻辱而已。
豪墓之风,当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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