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编辑部:
2002年3月14日下午,我的手机收到一条信息,说:祝贺中国移动通信用户数超亿,由新加坡宏伟集团举办SIM卡号抽奖活动,您获得二等奖手提电脑。委托颁奖代理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35150454··。
我打电话和王先生联系,他热情地告诉我确有其事,并表示负责把奖品邮寄过来。但要我先汇去268元邮费和保险费,银行账号是建设银行厦门支行436742193000944****,收款人是公司财务科长孔德银。我就在3月16日上午汇出270元,并当即打电话告诉王先生钱已汇出。他表示款到即办。
3月18日上午,王先生又来电话告知,奖品价值13600元,要我按法定税率汇去2720元个人所得税。我提出,待收到奖品及凭证即汇去税款。他先说不行,稍后又提出先汇去2000元,其余的待收到奖品后如数汇去。为此,我还打电话(1390506****)询问了收款人孔先生,他说这次抽奖是政府批准的合法广告促销活动,已在《中国商报》刊登广告,整个活动正在全国展开,具体事宜就和“委托颁奖代理人销售部的小王”联系办理。我当即向孔先生汇去2000元。王先生很明确地告诉我,汇款到后马上寄出奖品,并把还欠的部分税款等详细列出清单寄来,估计很快就可以寄到兰州。
3月21日上午,王先生又来电话通知,要我再汇去4800元。他说奖品要按半价收费,连同已汇去的2000元共6800元,邮费另算。我提出当初并没有说要按半价收费,他说这是当地政府的规定。我只得告诉他,那就把两次汇去的2270元退回来,奖品不要了。他竟然说,现在不能退款,要等半年以后再办。
我敬请有关方面能够过问这件事。甘肃兰州市安宁东路景居龙
记者追踪:记者4月2日下午收到这封信,马上和景居龙先生联系。景先生说,3月21日以后,就没有“王先生”的一点音讯,寄出去的钱也“石沉大海”。记者又根据景先生信中提供的电话号码和“王先生”联系,说自已刚从外地赶过来领奖,能不能见上一面。“王先生”也许是看到记者的手机号码是厦门的,马上拒绝见面,继而干脆中断通话。本报3月1日以《真有这样的好运气吗》为题,披露了一些人打着“SIM卡中奖”幌子行骗的事实,但仍然有人还在用手机短消息诱人,仍然有人在花冤枉钱。景先生的这封信应该引起人们的警觉。(林功勋)
(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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