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省消协昨日发布了今年第二号消费警示:购买手机要了解“三包”规定,做到15个不买。
据了解,尽管各手机厂商均在“三包”规定出台后改善了自己的售后服务,但不规范问题比比皆是:有不少厂家将耳机排斥在“三包”之外;有两个品牌的“三包”低于国家规定的条件,如西门子规定附件在“三包有效期内”只修理,海尔将国家规定充电器1年的“三 包有效期”自定为“半年”;有多个品牌限制消费者合法权益,违反公平交易原则,如有6个品牌规定“三包任何一项填写不完整,保修卡无效”;还有2个品牌竟然规定如果消费者换机,经销商可用返修机而不是新商品予以更换。
对目前“三包”中的问题,省消协除要求企业整改外,还提醒消费者在购机时做到“15个不买”:经销商对手机基本功能、使用方法没有介绍清楚不要买;包装盒内无中文使用说明书的不要买;对国家规定的手机附件与赠品不实行“三包”的不要买;在保修条款中规定“最终解释”、商品使用性能、信息发生变化“恕不另行通知”的不要买;本市范围内无维修点的不要买;实物样品与说明书、宣传材料不一致的不要买;非正规销售商处的手机不要买;水货机不要买等。同时要注意保管好购机发票、保修凭证、说明书及包装盒内的主机机身号、附件出厂序号或批号、进网标志扰码号等。(肖谐 王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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