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 康海峰) 昨日下午,梅林家乐福经理如约给予贺先生夫妇答复,但因贺先生临时变更了赔偿数额,双方谈判2个多小时未有结果。
昨日下午2时20分,家乐福公关部周经理主动约请贺先生夫妇解决“受辱”事件,因贺太太尚住院治疗,贺先生只好单独赴约。由于家乐福方面不允许记者入内采访,记者只好通过贺先生了解到一些双方谈判的情况。
据贺先生说,梅林家乐福外籍经理首先向他们夫妇表达了真诚的歉意。而在双方谈及赔偿的数额时,贺先生认为因承受不住“受辱”事件的影响,自己的太太目前仍需入院治疗,而病情的发展,则很难预料,所以他对家乐福赔偿的5000元表示顾虑。同时,他接到深圳市消委会工作人员的电话,称家乐福商场赔偿贺先生夫妇的金额过少,建议暂不要在协议书上签字(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如果消费者的人格受到商场侮辱的话,消费者可获5万元以上的赔偿)。籍此,贺先生拒绝了家乐福原先的赔偿。至于具体的赔偿数额,贺先生表示绝不能低于原先的5000元。
对于贺先生的这一临时变化,家乐福公关部周经理感到突然和遗憾。他说:“我们做错事,主动请求贺先生夫妇原谅的态度是非常明确的,并且我们现在愿意在原先达成的‘致歉信’上加盖公章。”同时,周经理表示他们不愿放弃和贺先生夫妇和谈的最后希望。
另据了解,中央电视台记者从网上看到家乐福的暴行后,亦致电本报记者了解有关情况,并称将于近日来深采访报道。
有目击者愿当面指证家乐福
在家乐福目睹了事件全过程的黄先生说:“看着两个大汉押犯人一样地对待顾客,一路上还有很多保安粗暴地推搡着他们俩,自己在旁边也很气愤。如果需要当面对质,自己愿成为目击证人,支持贺先生夫妇。”
一对来自哈尔滨的老夫妇,则专门乘车来到报社,投诉几天前在家乐福购物遇到的服务问题。
而读者高小姐曾于去年5月在家乐福买蔬菜时,对其收银台价单与柜台标价不符提出质疑,但只能在“投诉信箱”中留下电话,然而事隔一年,高小姐仍未收到家乐福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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