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4月4日讯 山东枣庄市山亭一中学教师,因教育方法不当误伤一学生,学生的家长竟将该老师打成十级伤残。这起故意伤害教师致残案,日前在山亭区人民法院审结。
2001年3月15日,山亭某中学教师栗某强调课堂纪律时,采取不当方式,用挥起的笤帚致使一女生轻微伤。事后经学校协调由栗某向翁某夫妇道歉。双方到场后因谈得不投合再次发生冲突,女生的母亲张某用玻璃杯将栗某砸伤,女生父亲翁某用玻璃杯砸伤栗某右手食指
山亭区人民法院日前作出判决,翁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翁某夫妇赔偿栗某经济损失8000元。(本报通讯员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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