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4日讯(记者魏巍 通讯员 郭泽青) 年仅17岁,却已经是被判刑三年的犯人。家住城阳的万某在缓刑期内诈骗钱财,今天,被青岛城阳区人民检察院再次提起公诉。
万某2000年因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今年1月3日,他伙同另外三人,窜至城阳火车站铁路职工周某的家中,因索要钱财但没有得逞,于是他们将周某劫持,并威胁周某向家人要5000元钱。周某家人连忙向警方报案,待到万某窜至该区高速公路南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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