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渭南讯(记者王咸阳)大荔农民张志全原是个上门女婿,他在结婚两年后即做了计划生育结扎手术。如今他却不得不在离婚后四处奔波,要求“妻子”对自己丧失生育权的问题有个说法。
张志全今年38岁,原是陕西临渭区官底乡人。1992年10月,经人介绍与大荔县沙底乡丧偶妇女常某认识,并在1993年元月登记结婚。据他讲,他和常某结婚来到常家时,家中不 但有常某前夫留下的两个孩子,还有她的婆婆。为了这个曾经破碎过的家,他和常某在婚后很长时间里互敬互爱尊老爱幼,感情还算融洽。1995年10月,因常某患有严重贫血,张志全做了男性结扎手术。他说,当初为了让他放心,常某向乡上有关部门写了保证书,称不管今后发生任何情况,她和孩子都会为他养老送终的。到了2001年下半年,家中年老的婆婆已经去世,孩子们也都已长大成人,张志全却接到了一张法院送来的传票,常某提出了离婚诉讼请求。此后不久,大荔县人民法院官池法庭对张志全和常某离婚案件依法进行了调解,并在双方达成离婚和子女归女方抚养等事项的协议后,向张志全送达了民事调解书。
张志全不敢想已经丧失生育能力的自己,今后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他四处找法院找有关部门,希望常某对自己有个补偿和说法。在官池法庭,记者见到了当初这起案件的审判长法官刘谦。刘法官说,法院对这起案件的审理程序是没有问题的。因为当初考虑到张志全为家庭已经做出了牺牲,所以法院在进行调解时,对张志全适当进行了照顾。他还说如果张志全要求常某就丧失生育能力要求赔偿,可以另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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