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文定)昨日,被罗田村治安员虐待数小时之久的易光
海及肖衡良来到派出所,要求罗田村村委会向他们赔偿医疗费等各种费用每
人各1万元。罗田村村支书赖福安得悉易、肖两人的索赔数额后表示,该赔
多少要由派出所决定。
易光海、肖衡良被宝安区松岗镇罗田村治安队的治安员诬为窃贼,并遭
暴打、剪头及游街,近几日一直在租住地养伤。昨日,他们两人来到燕罗派
出所,要求派出所出面,让 村委会向他们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及精神损
害费等费用每人1万元。
易光海称,受伤后他没有去上班,已骨折的左手指至少要三个月才能恢
复功能,而肖衡良因为要养伤,也没有去找工作。“罗田村村委会和治安员
就是不承认虐侍了我俩,真让人气愤!后来,派出所让我们提出解决办法。
”易光海说,所以他们决定向罗田村村委会索赔每人各1万元。
罗田村委书记赖福安昨日就“1万元赔偿”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易光海
及肖衡良是在罗田村被打的,不管凶手是村民还是治安员,村委会都要负一
定责任。“但如果是医疗费各1万元,那就太高了。”赖福安最后含糊其辞
地说,“不过这种事也很难讲,最后的赔偿数额还是应由燕罗派出所来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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