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周文峰实习生韩潮)4日上午,545路公汽售票员朱某拨打本报新闻热线哭诉 自己被“冤枉”了:因无法说清多出票面2.2元钱的来历,公司认为她涉嫌“玩票”,如被查证至少要被罚款3000元。
当日上午,朱到公汽五公司核查票款,发现多出了2.2元钱。她解释说,因为她衣服上没有口袋,有时就将买菜的 钱放在售票包内,这2.2元可能是买菜的钱。
该公司稽查科熊科长说,当时清点朱的包,发现里层有83.8元钱,朱说这是她自己的钱。包的外层共有241元 ,而朱卖出199张票,票款应为238.8元。这多出的2.2元,说明朱至少有两点不对:公私款不分;涉嫌“玩票”。 他说,朱涉嫌“玩票”如果查证,至少要处以3000元罚款。
热线快评:这个售票员是否真在“玩票”,请公汽公司认真查实,不要冤枉了好人。如果她真是违了规,当然要按照 规矩严处。
点一支歌送朋友,带给他(她)春天的信息和你的心意! 15秒快速订短信 精彩资讯尽在“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