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阿娟 通讯员王海鹰)今天上午,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涉案4人的故意杀人、聚众斗殴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据公诉机关起诉书称,2001年11月30日下午5时许,案件被告人之一的高丽萍在红桥区千里堤唐家弯摊群市场上,被张某(另案处理)无端欺辱、挑衅。高丽萍心中很是气愤,随后便打电话给另一被告人张杰臣,告知自己受挑衅的事,要求张杰臣为自己出口气。张杰臣伙同另两名被告人高华民和曲军良很快赶到了唐家弯摊群市场,找到高丽萍所指认的张某,动起手来。在几人的持械厮打中,有几 名旁观者不断在旁边拉架。就在打斗当中,高华民竟持刀捅向了劝架者王某。王某因心脏和主动脉被刺破,最后失血性休克死亡。一时泯灭人性的高华民还将另一对夫妇捅伤。案发后,4名被告人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高华民犯有故意杀人罪,被告人张杰臣、曲军良、高丽萍的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
庭审中,四被告人对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被告人高华民表示自己不懂法,此次犯罪不是故意的,对被害人的死亡感到非常后悔。其他被告人希望法庭给予从轻处罚。
被害人的亲属要求被告人高华民等四人赔偿被害人丧葬费、生活费、赡养费等共计二十四万余元。
至截稿时,庭审仍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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