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4月9日消息:据检察日报报道,近日,重庆市首例网上乱发信息诽谤他人案在该市涪陵区法院开庭审理 ,无业人员杜某因侵犯他人名誉权,被判向受害人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损失费500元。
去年4月的一天,涪陵师范学院干部周某发现自己的名字成为某网站留言板上一则“恶行”信息的主人公。发信息的 用户名为“杀”,信息内容为:周调戏女学生、公报私仇
经讯问,“杀”就是无业人员杜某,时年22岁。原来,曾在学校保卫科工作的周对杜的不良行为进行过处理,杜因 此怀恨在心,进而想到在网上对周进行诽谤报复。(于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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