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冒充深圳律师、伪造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诈骗钱财
的犯罪嫌疑人邹某,日前被五华县公安局依法逮捕。
今年35岁的邹某是五华县人,曾在该县某律师事务所见习。1995
年,五华县华阳镇井上村、井中村村委会因土地权属一案,不服五华县人民
法院的行政判决而上诉。梅州市中院认为井上村、井中村上诉理由不足,驳
回上诉。
1998年初,邹某自称是深圳市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可以协助井上
、井中村到省高院申诉,并声称在高院有熟人并擅长打土地使用权的官司。
不到半年,邹某便骗走1·9万多元。1998年7月,按照民事判决
书的格式,私自制作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粤高法再审字(1998)第
012号行政判决书”,盖上假冒的高院印章,并将它交给了井上、井中村
参与诉讼的村民代表。
“申诉人提出撤销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五华县人民法院行政判决,并
要求被申诉人和第三人华阳卫生院赔偿100万元的经济损失理由充分,本
院予于采纳”;“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30天内,被申诉人无偿为申诉人
办妥该争议地的准建手续”,井上、井中村村民看到假判决书上这些内容,
眼巴巴盼着早一天执行。可左等右等,就是丝毫不见动静。心生疑窦的村民
坐不住了,派人到省高院查证,才发现自己上当了。
(陈瑛、刚跃、学兵、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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