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魏方、实习生沈倩、通讯员张学元)一个人在广州无偿
献出合格血液累计1000毫升,当他或其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会得到什
么回报?昨天,广州血液中心通过一对父子近期献血、用血的故事给了读者
一个生动的答案。
胡妈妈动容道:无偿献血真是好!
原来,6岁的胡坚 出生10个月时,就被诊断为重型地中海贫血,每
天只得靠反复输血维持生命。至于合计输了多少血,输血费花了多少,胡妈
妈说无法统计,无论是精神上还是经济上都是一个沉重的负担。现在,这种
情况有了明显好转。
据胡妈妈说,胡坚 的爸爸从2000年参加无偿献血,至今献血量累
计1200毫升,符合《广州市无偿献血者免费用血暂行规定》,可以享受
不限量的免费用血。从去年8月至今年3月,胡坚 共用了相当于全血1·
64万毫升的血液成分,输血费达18007·20元,所需的输血费,广
州市献血办根据规定已如数报销。
提起无偿献血,胡妈妈动容地说,无偿献血真是好,解除了他们在用血
方面的后顾之忧,是雪中送炭。有了亲身体会,她经常推荐亲朋好友参加无
偿献血。
无偿献血者可免费用血
据了解,《广州市无偿献血者免费用血暂行规定》于1999年3月开
始实施,主要内容有二,一是无偿献血者参加献血后其血液经检验合格的,
可按下列标准享受免费用血:无偿献血200毫升以上者,本人可享受献血
量三倍的免费用血;无偿献血600毫升以上者,本人及其配偶和本人直系
亲属可享受总量为献血量三倍的免费用血;无偿献血1000毫升以上者,
本人及其配偶和本人直系亲属可享受不限量的免费用血。二是无偿献血者参
加献血后其血液经检验不合格者,本人仍可享受与献血量等量的免费用血。
对照规定,胡坚 的父亲已累计无偿献出合格的血液1200毫升,符合第
一项中第3点,为此,广州市献血办如数退还了胡坚 去年8月至今的输血
费用。
头三月偿还血液4·5万毫升
广州市血液中心江朝富主任介绍,从胡坚 的情况来看,今后他仍需要
输血,有关部门会按规定继续给予他报销输血费用。今年头3个月,广州市
向无偿献血者或其直系亲属偿还了4·5万毫升血液,金额达4·941万
元,让无偿献血者真正享受献血的义务和用血优惠的权利。目前,广州市医
保正逐步铺开,健康适龄者积极参加无偿献血,为自己及家庭实施“健康投
资”,也体现了“施”与“受”的社会美德。
点一支歌送朋友,带给他(她)春天的信息和你的心意!
15秒快速订短信 精彩资讯尽在“掌”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