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因自家晾晒的衣服被碰掉,竟然挥刀将北京铁路分局水电段正在铺设的电缆砍坏,造成经济损失7400余元。昨天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2001年11月11日上午,北京铁路分局水电段正在崇文区夕照寺居民区内铺设高压电缆,施工人员不慎将一住户挂在家门口晾晒的衣服碰掉在地上,此时,这家女主人出来和施工人员理论,双方发生口角,随即女主人便回屋将此事告诉丈夫李某,李某听后勃然大怒,抄 起一把菜刀冲了出去,挥砍数刀将正在铺设的电缆砍坏。施工人员立刻打电话报警。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对李某进行了刑事拘留。
在审理过程中,李某认为施工人员将衣服碰掉后没有道歉,也没将衣物捡起,使自己非常生气,一时冲动就犯下了错误,他已经认识到行为的严重性和违法性,表示以后绝不会再犯。李某还积极主动地赔偿了受害单位的损失。
崇文区法院在审理后认为,李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鉴于李某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积极赔偿受害单位损失,主动缴纳罚金,确有一定悔罪表现,法院决定对其酌予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李某罚金4000元;随案移送的菜刀一把予以没收;退赔的7418元发还北京铁路分局水电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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