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学兵、通讯员邓碧君)邱某为领取每次20元的救火 酬金,竟然26次放火烧山,导致348亩山林被毁。日前,广州市花都区 法院以纵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
邱某原在花都区狮岭镇盘古王公园担任巡山防火员一职。去年10月1 5日至11月19日间,邱某携带打火机窜到花都区狮岭镇盘古王、白水寨 等地放火烧山,然后再报警救火,毁林价值达40400元。警方经过跟踪 伏击,于去年11月19日将正在白水寨后山放火的邱某当场
考虑到邱某作案时未满18周岁,法院从轻作出上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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