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州4月10日消息:多次致电广州“好又多”,诈称制造炸弹勒索未遂的崔建难逃法网。昨天,广州市中级 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荔湾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的一审判决。
据羊城晚报报道,去年10月1日上午11时和下午2时许,崔建先后两次在公用电话亭打电话至广州好又多天河分 店,声称在店内放置了三枚炸弹,勒索30万元,但未得逞。
当天下午约3时和晚上10时及第二天,崔又多次打电话给好又多广雅分店的店长,声称在店内放置了两枚可由寻呼 机引爆的炸弹,要其将人民币20万元存入自己在银行以“陈水银”为名设立的账户,致使该分店停业近5小时,造成严重经 济损失。
荔湾区警方接报后,仅用一天时间就将崔抓获。广州市中级法院在终审裁定中认为,崔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放炸 弹相威胁,勒索企业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崔建已着手实施犯罪,但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 遂,可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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