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通讯员徐浩曹志子特约记者胡秋子)利用电脑作案,不到一年时间,竟挪用公款高达 100余万。昨日记者获悉,麻城银行“蛀虫”陈某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0年。
据法院审理查明:陈某,1974年出生,系该市一银行职工。2000年4月至2001年元月,他在作营业部储 蓄员期间,偶然获得进入电脑财务系统的密码,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
去年8月,陈某在黄州、杭州等地筹钱未果,回到麻城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构成挪用公款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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