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小孩溜冰摔断手,溜冰场到底有无责任?昨日,王女士为此找到江岸工商分局欲讨公道 。
据她介绍,4月2日下午3时,她12岁的儿子到滨江公园溜冰场溜冰,谁知将右手腕摔成了骨折,前后共花去医药 费2000余元。随后,王女士找到溜冰场索赔,而溜冰场负责人解释:“小孩是自己不小心摔倒的,经营者没有责任。”
对此,双方意见不一。那么小孩在溜冰场摔伤,溜冰场应不应负责任呢?
工商人士认为,经营者是有一定责任的。因溜冰是一项危险的运动,而经营者既没设“小心摔倒”一类的警示,又无 防止事故发生的可行措施。即使是消费者不小心摔倒,经营者也应据伤情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郑德喜)
点一支歌送朋友,带给他(她)春天的信息和你的心意! 15秒快速订短信 精彩资讯尽在“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