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秦皇岛四月十二日电(张建军)为保护海滨城市秦皇岛的生态环境,该市政府日前决定特设十万元的环境污染
举报奖。
近日公布《秦皇岛市环境污染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列出了十一项举报内容。这些内容是:举报城市建成区、县城区、
高速公路两侧及风景名胜区可视范围内锅炉、炉窑烟尘严重污染环境的;举报建筑施工噪声扰民的;举报近海海域油污染事故
的;举报在国家自然 保护区范围内实施违法行为的,经环保部门调查情况属实,并由环保部门对违法行为做出处罚或避免了较
大环境污染损害的;举报“十五小”和“新六小”反弹的,举报放射、辐射和化学有毒物质企业有违法行为的;举报新、改、
扩建项目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擅自生产或试生产的;举报擅自停用或不正常运行各种污染治理设施或偷排
偷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举报将严重污染的生产设备转嫁给没有污染治理能力的单位使用的;举报人举报环
境污染事故,使国家避免重大污染损失十万元以上的;举报国家和河北省明令禁止建设的重污染项目,避免环境污染的。上述
情况经环保部门认定、查实后,给予举报人一定数额的奖励。
以拥有避暑胜地北戴河和历史名城山海关而闻名的秦皇岛市是中国首批优秀旅游城市,该市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工作,
近年来加大了对环境保护的投资力度,斥资二十多亿元实施了“碧水、蓝天、绿地”计划,城市环境空气、地面水、近岸海域
、噪声、固体废物等环境明显改善,已跻身于国家园林城市和全国卫生城市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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