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郑州市一位署名“万民意”的读者向本报来信呼吁:“有关部门在以政府的名义作决定、发指令之前,能否先听听老百姓的意见,这样,总比少数人心血来潮作出的决策要好一点。”
他在信中说,有关部门要求作为郑州市主要街道的金水路、花园路上的沿街店铺刷新匾牌,摘除不规范广告,本是好事。可问题在于:一是去年秋天花园路沿街店铺已按有关部 门要求更新了招牌,目前再行更换确无必要;二是店铺招牌是一种企业文化载体,确不应该弄成一张“面孔”。他认为,在这个问题上,决策者们应正视现实,顺应民意,主动作些调查再决策比较好。
记者在金水路、花园路采访时,一些沿街店铺的店主也对政府部门的一些决定另有看法。某连锁店的店长说:“店铺招牌,就应该呈现五彩缤纷、鳞次栉比的效果。在企业逐步市场化的今天,不少店铺都导入了CI标志,店铺名称的字体、颜色都有规定,你总不能让人家把蓝色字写在蓝色底板上吧?”
有的读者也提出,老百姓普遍反对的事情,若都要通过传媒的报道才能引起重视,得到解决,这肯定是不正常的。政府部门应该建立一条能够直接听取民声的“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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