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自幼患难与共的王氏亲兄弟,在老父去世后,为争夺丧葬费及抚恤金,竟然大动干戈,闹上法庭。 2001年12月,焦作市的王老汉因病去世,其所在单位发给家属抚恤金1.8万元,丧葬费2000元,共计2万元。哥哥王甲称:“父亲平时在我家住,由我赡养,但是把工资都补贴给你。父亲有病时,医疗费都是我拿的。因此,父亲的抚恤金应贴给我。”王乙不服,将其哥王甲告到焦作市解放区法院,要求平均分割抚恤金。
法院审理后,判决王甲返还王乙抚恤金及丧葬费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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