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滕州4月14日讯 在街道协调组的调解下,滕州少女赵芹芹在上海实习期间意外受伤一事日前在沪了结。上海隧道(浦东)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她伤残生活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继续医疗费共计82万元整。
1999年,在江苏省扬州市生活科技学校读书的小赵被学校安排到上海隧道(浦东)股份有限公司的所属单位——苏州“沙家浜度假村”实习。2000年10月30日早8时45分,小赵坐 公司的小客车去上班的路上,小客车与对面驶来的一辆大货车迎头相撞。幸免于难的小赵经过苏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医学鉴定为伤残四级,余生难离病床。上海隧道(浦东)有限公司承担了全部医疗费用共计29·9万元。
2001年9月小赵出院,可18岁的她今后的医疗和生活费却成了问题。小赵的父母向上海一方提出赔偿200万元的要求,上海一方以事实根据不足为由拒绝,双方谈判陷入僵局。赵家居住地滕州市荆河街道办事处得知情况后,成立了调解组,于今年2月中旬前往上海,经过漫长的谈判,上海隧道(浦东)有限公司答应一次性支付小赵伤残生活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继续医疗费共计82万元整。日前,双方满意地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
(赵慧 张大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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