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唐宜贵)葛洲坝高中晓斌(化名)被医疗机构欺诈配戴近视治疗镜后,致成10级伤 残。日前,宜昌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葛洲坝妇幼保健院和葛洲坝卫生防病中心赔偿晓斌71363.62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3月,晓斌前往葛洲坝妇幼保健院诊治,经检查,左眼视力650度,右眼550度,医 生称可配戴近视治疗镜。晓斌配戴后不久,感觉左眼不舒服。医院检查
法院审理认为,近视治疗镜的适用范围为500度以下的近视,而晓斌配镜时双眼近视程度都超过了这个范围,医院 的行为带有欺诈性质,过错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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