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梁鹏 实习生 黎奎)乱吐痰也要吃官司?昨日上午,家住上清寺嘉陵西村34号的刘女士打进本报热线称,楼上住户将口痰吐到她的身上,让她感到十分“晦气”。现在,她准备将二楼以上的35家住户告上法庭,要求每家住户赔偿她精神损失费1元钱。
据刘女士介绍,4月13日是她28岁生日,上午10时左右,她打扮得漂漂亮亮到一个朋友家去玩,当她从5楼下到底楼时,突然楼上有人朝楼下吐了一口痰,“啪”一声正好落在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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