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刘丽霞)在龙岗开饭店的广东普宁人陈坚豪因为朋友在的士高舞厅与人争执打架而出手相助,竟然用刀捅死一香港商人。昨天下午,市中院依法开庭审理了这起故意伤害案。
2001年10月2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徐俊富和女朋友等人在龙岗摇滚之星的士高玩。当时同在的士高的还有香港人李振雄等人在为一亲友开生日派对。一群人在跳舞之时,因徐的 同伙黄某与李相撞,双方发生争执,徐即打电话通知陈坚豪和罗某(另案处理)等人过来帮忙,说可能要打架。陈到了的士高后先坐下喝啤酒,同时李也叫人前来助阵。
凌晨3时许,双方在摇滚之星楼梯间发生斗殴,陈坚豪跑出的士高,找来一把西瓜刀,但被保安拦住。后来徐一伙七八个人追打李振雄到人人乐商场外,并将李打倒在地后散去。陈坚豪便用刀朝李振雄的大腿及臀部猛捅两刀,而后逃离现场,并将刀抛弃到现场50米外的地方。李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法医鉴定,死者系被他人用锐器刺中右股静脉、钝器打击左腰致脾脏破裂从而引起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法庭上,陈坚豪当庭认罪,但称自己是被叫帮忙的,拿刀捅人也是被逼的,希望法庭能从轻处理;而徐俊富则称自己打电话也是受人指使,而且自己并没有直接导致李振雄死亡,不构成犯罪。法院将择日做出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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